“铃铃铃……”2020年7月30日,延边州某农药企业销售经理黄某(化名)办公室的电话响起。
黄某接起电话,一个急切的声音传了进来:“黄总,我是××农药经销点啊,×牌农药现在预订,最快啥时候能到货啊?”
黄某答复道:“哎呀,真是不巧啊,现在货源不足,只能先预约,按照顺序发货,估计得等上三四个月。”
“三四个月?现在正是农田开始喷洒农药的时候,过了这段时间就没有销量了。”该经销商说道。
“现在确实没有存货,我们也在加班加点地生产,还是供应不上啊。”黄某连忙解释。
经销商似乎有些不满:“我明明看到你家的农药在我们当地经销,农药包装一模一样,贴着你们的商标,还有你们家签发的销售代理证明呢,怎么到我这就没货了?”经销商半信半疑地挂了电话。
一个说货源紧张,一个却说农药在当地大量销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市面惊现大量假冒产品
放下电话,黄某心中充满了疑惑。他拿起桌上的笔,一边轻轻地敲击着办公桌面,一边思索着。忽然,一个念头闪过脑海:“难道我们的农药产品被假冒了?”黄某“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扔掉手中的笔,按下了内线电话。
5分钟后,一场紧急会议在该企业的会议室内召开,议题就是进行市场调研,确认农药是否被假冒。该农药企业的销售员与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等地的多名经销商取得了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请他们帮忙打听。信息汇总的结果是:市场上确实有大量与该企业生产的农药产品包装、商标、产品信息等都一模一样的产品出售。
黄某的心里犯起了嘀咕,企业曾经停产,如今恢复生产没多久,货源比较紧张,可东北三省却有多家农药经销网点在销售未经企业授权注册商标的农药商品。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这些产品很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在市场上大量、长时间流通,不但会给农民造成损失,还会给企业声誉带来恶劣影响,必须尽快制止!黄某越想越觉得此事比较严重,于是赶紧到延吉市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延吉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组建专案组,开展全面调查。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市场上的假冒农药产品的包装、商标、厂家信息、销售代理证明等都与该企业生产的农药一模一样。我们经过研判,认为能将这些信息做得与真农药如此相似,肯定是对该企业甚至是这个品牌农药的相关情况了如指掌。我们一致认为,肯定是熟人作案。”
根据这一研判,专案组民警立即对黄某进行了询问。“熟人作案?哎呀,我之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个人肯定是在我们企业工作过,不然不可能了解得这么详细。”黄某一拍脑门,连忙向民警提供了曾在该企业任职的人员名单。
揪出制假主犯 窝点被“连锅端”
专案组成员兵分两路,逐一对名单上的人员进行排查。很快,一个叫王某的人进入了警方的调查视线。
民警对该企业的农药经销商分别进行了详细询问,了解假冒农药产品的进货来源。“就是这家企业的业务员小王和我联系的呀,我都是通过他进的货。”多名经销商的说法基本一致。
随后,民警将王某列为重点侦查对象,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王某的银行卡资金入账频繁,少则数千元,多则60余万元。经过核实,向王某银行卡汇款的大部分都是农资商店。根据这些线索,警方锁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而此时,王某在哪呢?
专案组民警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台车,经侦查,发现该车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活动,还曾到过山东省菏泽市。
(犯罪嫌疑人指认犯罪现场)
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哈尔滨市,对王某的车辆行驶轨迹进行细致摸排,发现其每天的行动范围比较固定,一般在早上从道外区某小区出发,到达香坊区某村,有时还会到距离该村几公里外的某物流园。
侦查员分组对这几处地点进行了蹲守摸排,最终锁定王某居住在道外区某小区,制假窝点在香坊区某村,某物流园是其向外发货的渠道。
香坊区某村是典型的城中村,村内结构复杂,居住人员混乱,有许多封闭式仓库,想要在此找到王某的制假窝点无异于大海捞针。专案组民警并没有退缩,他们经过研究,决定采用最原始却最有效的侦查手段——蹲守、跟踪。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个多月的追踪,警方确定了制假窝点的具体地址。
今年3月24日,民警跟踪王某来到制假窝点,经过研判,认为抓捕时机已到,于是向上级进行了汇报。上级指令,立即收网!
“砰”,制假窝点的大门被民警撞开了,正在指挥灌装假冒农药的王某一愣,随后转身直奔窗户,企图跳窗逃跑。专案组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将王某按倒在地,他挣扎了几下,束手就擒。
制假窝点被“连锅端”,现场扣押成品假农药250件,半成品150余件,制假原料2800公斤,灌装机、封口机、打码机各一台,假商标10箱,药瓶包装箱5000余个,查扣的原材料价值40余万元,扣押非法获利赃款150余万元。
从业务精英到制假售假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坦白了犯罪事实,并供出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牛某。民警分别于4月1日、4月21日将二人抓捕归案。抓获牛某时,在其公司内查获价值41余万元的灌装假农药原材料,涉案金额100万元。5月23日,民警在河北省沧州市将提供农药外包装标签的李某某抓获。
王某交代,他今年36岁,大学农学系专业毕业后进入延边州某知名农药企业工作,负责东北地区的农药销售工作。入职10多年来,他熟练掌握了如何分辨农作物的病虫害、如何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等知识。因为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到农村或分销店推销农药时,他深得对方信任,因此销售业绩始终名列前茅。
2017年,该企业因故停产,王某处于失业状态,没有了收入来源。2018年,王某在一个展销会上认识了并没有相关生产资质的山东省某生物有限公司负责人牛某,其拥有一家化肥厂。交谈中,二人一拍即合,决定假冒延边州这家企业的商品,合作制假售假,约定牛某每灌装一吨农药,王某支付其3000多元。
为了扩大范围,牟取更多的利益,2019年,两人决定增加代理商。于是,王某发展了原单位负责西南地区的业务员李某为自己的“下线”。李某在明知销售的是假农药的情况下,依旧以代理的身份,负责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等地区的销售事宜。仅在贵州省安顺市的两家经销网点,2019年、2020年间,其销售额就达20余万元。
2020年初,牛某要求每灌装一吨农药涨价到5500元,王某不同意,两人分道扬镳。王某对药品的配方十分了解,于是便打算自己加工农药。他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某村租了一个彩钢房仓库当作生产厂房,购买了灌装机、封口机等设备,从江苏省南京市、山东省济南市购进原料,从劳务市场雇了两名妇女灌装农药,销往全国各地。
(警方抓捕现场)
为了以假乱真,王某不但将农药包装仿造得和该企业生产的农药一模一样,还给每个经销商发了一张农药企业特约经销商函告,并盖了“公章”。
直到该农药企业恢复生产,接到客户的订货电话,王某制假售假一事才暴露。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王某、牛某、李某制售假农药价值800余万元,涉及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四川省、贵州省及重庆市等地。
王某等人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制假贩假,是因为制假成本低,即便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30—50%,依旧有超过30%的利润空间。在巨大的利润诱惑下,王某等人不惜铤而走险。
根据涉案人员的交代,专案组深挖彻查,成功打掉了制假窝点3个、假农药窝点2个、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窝点1个、生产线2条,经鉴定,生产的农药均为伪劣产品。至此,这起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告破。
目前,王某、李某、牛某已被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来源:北方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