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这一判决标志着这起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的腐败大案终于落下帷幕。李建平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案件不仅因其涉案金额巨大而震惊全国,更因其背后的腐败行为和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而备受关注。一、案件背景与审理过程李建平,男,汉族,1960